桑蘭案子走到現在,海外華人有基本共識,那個律師實在不怎麼樣,但是桑蘭是否有過什麼難言的遭遇還是留給法律去評說,你也不知道證人扔出來到消息是否就是他要面對法官的,為啥在事情見分曉之前一定要那麼肯定地批判呢?而且你的批判並不能改變法律進程。
巴結中共,靠政治關係牟利的人,我歷來都很鄙視,我質疑這些人的道德水準,正是如此,我同情桑蘭。
桑蘭找的律師不好,證人也似乎沒有水準,但是,我希望看到桑蘭打贏官司,我希望世界能夠通過此案,更多地看到中國在人權方面的問題,為國捐軀的運動員,理應得到應得的照顧。
楊陽自己這種莫名其妙的所謂邏輯和亂扣帽子的做法,才真是「這番論調也挺『中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