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LIU
    1樓
    呼籲香港民眾發起:「營救孩子」行動,營救被捕的孩子,應該明確告訴當權者,「這些以非法手段被捕的孩子,他們是我們的孩子,他們是我們的同學,他們絕對不是暴徒。」
    盡一切可能施壓當權者,釋放被捕的這些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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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國網友
    2樓
    別忘了中共是個流氓政權,中共從來沒有按照正常人思維做事。所有給香港人的罪都按需要來定的而不是按事實來定的。不然就不叫中國共產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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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國網友
    3樓
    又扯淡,18歲以下未成年黑衣人都被中學校長領出來了;登記身份證拍照然後回家,但警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所有簡單不能再簡單的事件流程到這裡都變成怎麼都說不明白的臭長臭長裹腳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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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fera
    4樓
    理大生向警方政府香港人和國際社會宣布: 理大生有權進入及留校,及接受朋友探訪,這是人之常情。告我暴動罪?是完全沒有證據,我手中有刀槍嗎?叫幾句口號就入罪,是直接遣返了比97中英聯合聲明更高級的中國憲法 -- 言論自由!這也是這次反送中港人運動的基本原因(如港人鄭文傑,北京城劉洋案)。又,為避免以後犯同樣錯,建議政府官員進升時一定要考核中國憲法,獲優才能升!否則,只為政府和社會製造更多予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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