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觀獨裁體制,其絕大部分國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被剝奪,法律並非這些被剝奪權利的國民的意願,因而違反法律就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不管這些法律目的為何。香港人這次大規模運動,正是為了反抗政府不顧香港人的意願,強行通過少數人制定的法律。在法律不是國民或居民意志的情況下,強行執行法律就不具有合理性,反抗反而具有合理性。這就是兩種制度下自願與強迫的根本區別。
不懂的可以參考夫妻恩愛和強姦的區別。能否以夫妻恩愛做理由,懲罰反抗強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