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役期滿足足十年才能申請。
2).退伍後終身合法擁槍 (但每年得自願遞減1%俸祿,換取持續持有擁槍執照)。
3).興趣,有助招募更多兵源。
4).換個角度想可以省一些募兵成本。
5).如果有退休軍人幫敵國做事或說話等不當行為,可以不經審核停止槍照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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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感: 師法美國合法擁槍
這不是全美開放槍枝的模式,難不成你願意當十年兵?
少數人持槍還是可以管控的,
你的假設跟中國攻台論一樣,只是換來普亭笑七秒。
請考慮一下實際好嗎。